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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-2學期應屆畢業生同時申請英文畢業證書說明

一、 請先上網至(學生教務系統/學生基本資料)中修改英文姓名(建議與護照英文姓名一致)。

二、 為避開畢業期間辦理離校人潮,節省等待時間,請依下述流程,於112年5月23日(星期二)前提出申請:

1. 下載並填妥『英文學位證書申請表』(教務處網頁→「表單下載」→註冊組)。

2. 至教務處二台自動繳費機,選擇『英文學位證書』(投幣100元零錢後,申請取得收據。

3. 持申請書及收據交至教務處櫃台人員即完成預先申請。

三、 依「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與畢業校友申請教務證件收費辦法」規定,『英文學位證書』收費標準為每份100元(證書申請僅能一份),繳費時請自備零錢投幣繳費(最高僅收百元紙鈔)。

四、 凡依前開規定事先提出申請者,可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領取『中文學位證書』時,同時領取『英文學位證書』。

五、 若於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領取『中文學位證書』後,方提出申請『英文學位證書』者,核發時間需依當時辦理離校人潮而定。為免久候,建議有需求者事先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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